最近,中国驻大阪总领事馆处理了一起旅游纠纷。某旅游团部分游客因入住酒店标准与旅游合同不符拒绝退房,要求旅行社立即退还部分房费,导致酒店报警。通过总领事馆的工作,游客与旅行社和导游达成和解。

结合上述案例,为使赴日旅游的中国游客旅程舒心、旅途顺利,中国驻大阪总领馆特提醒如下:

一、因日本旅游行业未采用星级评定制度,日本酒店一般没有星级标示,无法与国内酒店星级相对应。尤其日式温泉旅馆住房多为榻榻米结构,与国内酒店标间设施有一定差异。同时,部分热门旅游城市酒店在旅游旺季住房可能相对紧张,价格也较高。

二、请务必选择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正规旅行社,特别注意提防低价旅游陷阱,勿盲目轻信旅行社低廉报价,如旅行团报价低于一般机票、住宿的正常价格时应特别小心。

三、行前应与旅行社签订规范、详细的合同,约定好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及自费项目等,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四、行程中如发现旅行社违反合同规定,请充分保留证据,回国后按照《旅游法》规定向旅游主管机构投诉。注意理性维权,切勿采取闹事等过激行为,以免触犯当地法律,给自己带来损失。

标题:[旅游资讯]日本酒店没有星级标示引中国游客“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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