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文化体育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发布《旅游景区恢复开放防控措施指南》,指导全国旅游景区继续实施疫情防控,稳步做好恢复开放工作,要求暂停疫情高危地区旅游景区开放, 在疫情高风险和低风险地区开放旅游景点应由当地党委和政府决定。
一、景区开放的一般要求
(一)坚持分区原则,不一刀切。根据外部国防投入和内部防扩散的要求,对旅游景区开放条件和必要性进行综合评价。疫情高风险地区暂停开放旅游景点,疫情高风险低风险地区开放旅游景点由当地党委政府决定。
(二)完善疫情防控应急机制。要继续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不放松、抓紧防控工作。在景区恢复开放前,应提前编制《新冠肺炎景区肺炎防控应急预案》,明确防控疫情的应急措施和处置程序。景区主要负责人是景区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主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从防控大局出发,主动做好公众宣传引导,增强公众疫情防控意识,避免因景区开放造成大规模跨区域人员流动,或造成公众对疫情防控形势误判而增加疫情防控风险。
二是加强景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
(4)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报告工作。员工的健康管理要按当地要求做,掌握员工的出行轨迹。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应进行居家医学观察或集中隔离。需要实行一进一考一考的报名制度。进入景区前,应对体温进行检测,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对员工的身心健康要给予照顾,及时进行救助和指导。
(5)加强疫情防控培训。员工应接受传染病预防知识、应急响应等方面的培训,以确保员工在上岗前具备必要的预防、控制和处置知识和能力。
(六)严格工作标准。严格执行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距离的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群聚集,加强员工就餐管理,实行错峰就餐;为了减少会议次数,必要的会议应该缩短,规模应该控制。
三是做好景区公共卫生和场馆防控工作
(七)加强清洗消毒。风景区内的封闭建筑物、公共场所、卫生设施、游乐设备和餐饮场所应当及时通风、清洗和消毒。风景区内的洗手、喷雾等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景区垃圾分类。
(八)搞好医疗服务。有条件的景区要准备好必要的药品和防护用品,没有条件的要与医疗机构建立联系。
(九)实行分开放。每个景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区域分项目逐步重新开放。对于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所和容易形成人群聚集的项目,可以先关闭或者延迟。
(十)确保设备安全。对景区内的交通、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符合恢复运营和安全管理的要求。
第四,加强景区管理
(十一)严格控制游客流量。科学合理地设置风景区的承载力。要有效采取订票、智能引导等手段,科学分流游客,做好游客流量障碍预控。
(十二)阻止人们聚集。游客应该被安排在不同的时间间隔进入公园。风景名胜区、重要游览点等人员容易聚集的场所的出入口应当配备管理人员,加强游客秩序管理。优化旅游线路设置。
(十三)实行实名登记。购票应实行实名制,对入园游客的联系方式、交通等信息进行适当记录,以便查询和跟踪。鼓励景区积极运用大数据和智能手段做好旅游信息动态监测工作。
(十四)加强对游客的保护。鼓励景区采取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等方式,有效减少人员接触。游客只有在测量体温和戴口罩后才能进入公园。在交通、购票、观光、休息、餐饮等场所保持人与人之间的距离。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回收餐具或者使用一次性餐具的清洗消毒。
(十五)加强现场检查。要增加人员,加强对景区的检查,对不符合疫情防控和不文明旅游要求的乱摘口罩、随地吐痰等行为及时提出建议,有效维护景区秩序。
(十六)加强防治知识宣传。通过官网、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游客服务中心、公告栏、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及时发布景区管理措施和疫情防控知识,帮助游客掌握保护重点,增强保护意识,配合防控工作。
V.及时有效地处理异常情况
(十七)加强沟通和联系。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和文化旅游部门的联动,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十八)处理处置。在发现有从业人员或疑似症状病例的景区,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加强对疫点的密切接触者追踪和消毒,景区暂时关闭,待情况得到控制并按程序报批后再重新开放。
标题:[旅游攻略]文旅部印发《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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