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7日电(记者周信)17日,中国登山协会发布了“十一五”期间户外登山安全提示和通知,提醒户外登山爱好者和户外登山组织。

户外运动爱好者的安全提示是,首先,在西藏自治区海拔5000米以上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拔3500米以上的独立山峰进行攀登,严格按照《国内登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和审批,选择合格的队伍,掌握相应的知识和技术,做好旅行前的充分准备,尊重生命和自然,遵循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的原则。

二、在参加徒步、健身、登山等户外运动时,要遵守当地有关登山户外运动的法律法规,从沿途目的地和环境、所需装备、人员自身条件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出发前,制定详细的出行计划,特别注意天气变化,提前购买个人登山意外险,认真填写户外出行应急信息表,告知应急联系人出行和返回日期。遵守结伴同行的原则,团队出行选择合格团队。

[旅游攻略]中国登山协会发布“十一”期间登山户外运动安全提示和通知

第三,在户外遇到危险时,不要惊慌,尽量客观全面地判断现状,观察自己和周围环境,找到可能的解决办法,求助,科学自救。

第四,在户外环境上,要在可以忍受的地面上旅行和露营,妥善处理垃圾,保持自然面貌,尊重野生动物的习性,考虑其他户外活动者,尊重当地民俗。

此外,户外运动爱好者可以登录中国登山协会官网,关注国家户外安全教育计划的公众微信号,及时获取登山户外安全知识和信息。

登山协会在发给登山协会、俱乐部等相关机构的通知中表示,在西藏自治区海拔5000米以上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拔3500米以上的独立山峰攀登,必须严格按照《国内登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批准;根据政府和体育旅游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要加强组织管理,特别是高科技、高风险的登山户外运动项目和活动;做好各方面工作,建立活动风险管理体系,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和完备的物质支持;有效保障交通、食品卫生、财产物资、技术操作等安全措施;要积极配合体育行政部门和旅游行政部门控制已知风险范围内的活动,方便救援;认真建立和实施登山户外运动中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活动组织者要切实承担安全责任;增强户外登山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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