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政策通知(请乘客和领队仔细阅读)
★关于声明:
进出境旅客携带下列报关单所列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的,【/s2/】应当如实填写报关单相应栏目,在通关时选择申报通道【/s2/】,并将相关物品提交海关核验并办理相关手续。
报关单样本:
★关于免税金额: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关于入境旅客携带行李物品查验放行标准的有关事项)
为进一步提高海关执法透明度,方便旅客出入境,明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免税规定,规范统一通关标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入境居民旅客携带境外获得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s2/】,总值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S2/】;非居民旅客携带拟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个人入境物品,【/s2/】总值在2000元以下(含2000元)的,【/s2/】将免税放行,【/s2/】单一品种限自用且数量合理,但国家应征税的【/s2/】烟草制品、酒类制品和2000元。
二.入境居民旅客携带个人自用物品超过5000元人民币,经海关核实为个人自用物品;入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金额超过2000元人民币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项物品全额征税。
三、对短期内多次往返的旅客行李物品免税和通关标准的规定另行规定。
特此宣布。
2010年8月19日
★关于海关税收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口货物进口税收的通知》(国税发〔2016〕2号),海关总署自2016年4月8日起调整进口货物进口税目和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
id号
项目名称
税率(%)
一个
图书、报纸、期刊和教育影视资料;电脑、摄像机、数码相机等信息技术产品;餐饮;金银;家具;玩具、游戏、节日或其他娱乐产品
15
2
体育用品(不包括高尔夫和高尔夫器材)和钓鱼用品;纺织品及其成品;电视摄像机等电器;自行车;未列入标题1和标题3的其他商品
30
三
香烟和酒精;珍贵的珠宝首饰和玉器;高尔夫球和设备;高档手表;化妆品
60
注:第3项所列货物的具体范围与消费税征收范围一致
★关于免税烟酒的限量:
海关总署令第58号规定:港澳居民和因私事往来港澳的内地居民,免税卷烟200支,雪茄50支,或者烟丝250克。12度以上的免税酒精饮料限1瓶(0.75升以下)。其他旅客,免税烟400支,雪茄100支,或烟丝500g;12度以上的免税酒精饮料限2瓶(1.5升以下)。16岁以下者无权享受上述免税。
★关于 20种国家应征税的货物:
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号规定,根据《财政部关于重新界定20种不免征减免税商品税号范围的通知》(财税管[2004]6号),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录像机、播放机、音响设备、音响、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机及外设、电话、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和文字处理器、数码相机和数码
【/s2/】★关于货币现金额度:【/S2/】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出入境携带人民币的限额为2万元。
出境人员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的,海关予以放行;如果外币现金金额超过5000美元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s2/],您应向指定的外汇银行申请携带证明。如果您携带超过10,000美元的外币现金出境,您应向外汇局申请携带证明。
题目来源:游侠航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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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游讯]邮轮海关政策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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