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侨网1月9日电据中国领事服务网报道,自2006年3月以来,突尼斯一年内发生四起严重的恐怖袭击事件。埃塞布西总统宣布突尼斯进入紧急状态,并多次推迟。根据当地安全情况,外交部领事司和中国驻突尼斯大使馆已连续13次向在突尼斯的中国公民发出提醒,最近一次提醒有效期至2006年1月5日。根据目前的安全形势,相关安全提醒的有效期现延长至2006年2月4日,具体如下:

[游讯]突尼斯延长紧急状态 外交部吁在突公民注意安全

2000年1月5日,突尼斯总统府发布公告,决定将国家紧急状态再延长一个月,至2000年2月4日。

外交部领事司和中国驻突尼斯大使馆提醒在突尼斯的中国公民密切关注当地安全形势,提高警惕,加强防范,避免夜间前往聚集场所或单独外出,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前往西部和南部边境及沙漠地区时要特别注意安全。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报警,并联系中国驻塔吉克斯坦大使馆。

突尼斯紧急电话:匪警,197;医疗急救,190;火警,198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和服务紧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突尼斯大使馆的领事保护和协助:+216-98463848

标题:[游讯]突尼斯延长紧急状态 外交部吁在突公民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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