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近日,新加坡交通卫生高级部长蓝斌明博士在国会提出《东京公约(修正)法案》一读,解释修改后的条款如何加强新加坡作为登陆国的权利。如果有人在不受新加坡控制的航班上制造麻烦,一旦飞机在新加坡降落,新加坡执法人员有权处理肇事者。

根据修改后的规定,如果有人在不受新加坡控制的航班上犯罪(或者在新加坡属于违法行为),即使犯罪行为发生在境外,航班在新加坡降落后,机上嫌疑人的行为也可以视为违反当地法律。新加坡作为一个登陆国,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来处理这些违法者。

此外,修订后的规定还包括,如果某些特定人员,如船长、船员、船上乘客或空卫兵等。,对那些危及航班或乘客安全的人采取行动,以保护机上乘客和财产的安全,他们将不承担个人责任。

新加坡民航局发言人表示,该法案通过后,新加坡将有权对所有在飞机抵达新加坡时造成事故的乘客采取执法行动。

目前,新加坡对外国注册飞机上的犯罪行为没有管辖权。新加坡只能对在新加坡注册的航空公司/飞机上制造麻烦的乘客采取执法行动。

发言人说:「在适当情况下采取执法行动处理在新客机上行为不当的乘客的权利,将会有很大的阻吓作用,并有助确保乘客在飞机上的安全。」

标题:[游讯]华媒:新加坡执法者将有权对付入境航班滋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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