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华侨来说,每次回国都要办理签证,费时又费钱!但是,从2月1日起,这种不便会大大改善!
中国公安部1月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知公安部重点出台8项便利出入境措施。
这八项措施,涉及就近办理许可、自助办理许可、免费拍照、华侨办理许可、边检自助通关,从2月1日开始实施!
这八项措施详述如下:
第一,为外籍华人提供签证和居留便利
对来华探亲、洽谈业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处理私事的外籍华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按规定在5年内签发多次入境有效签证;
对于因工作、学习、探亲、私事需要长期居留的华侨,可按规定发放有效期不超过5年的居住证。
相当于发了5年的“准绿卡”!
措施的解释:
这个措施对我们中国人来说真的是很大的好处!
近年来,中国不同城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方便外国华人来华。但如果大多数人想回国探亲旅行,他们申请的签证最长一年内多次有效,居住证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但是现在签证和居留许可的有效期都延长到了5年,大大方便了想回国的华侨。
此前,各地一直在竞相为华侨发放专属条款。
但是有很多限制,
例如:
上海有科技创新中心“新10”出入境政策;
北京中关村示范区有“20”个出入口;
广东省可为在广东出生或原在广东注册的外籍华人签发5年内多次有效出入境签证。可以说是部分试点。
但是现在,
这个条件正式取消了!
到国家层面,也就是说,
无论你回到哪个城市,
不管你最初在哪里注册,
以后可以申请5年多次往返签证!
“从一些试点地区到国家层面,体现了华侨受益群体的普遍性。签证和居留期限的放宽,加深了外籍华人的利益。”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国富说。
打通最重要的出入境便利化环节,也将极大地促进海外华人在中国的工作、投资和创新。
2.省内居民可以申请省内出入境证件
申请人(已登记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除外)可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普通护照、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个人在港澳台地区旅行、定居、经商等活动的,按特别规定办理)。
办法解释:自2012年1月1日起,公安部在部分符合条件的省份实施了因私办理出入境证件办法(申请人必须在申请地居住一年以上),方便了省内流动人口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
新办法实施后,全国各地的申请人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的任何一个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部分因私出入境证件,无需提供居住证明。
此外,考虑到一些与港澳台有关的出入境证件的申请有特殊规定,如在港澳台定居、户籍所在地申请、在港澳台开展业务活动的城市为注册居民和居住证持有人签发赴港澳台个人旅游签注等。一、申请人应根据不同情况提前咨询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并按规定的受理地点和相关条件提交申请。
3.省内居民可申请省内往来港澳台的自助旅游签注
申请人(已登记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除外)可持省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核发的《往来港澳电子通行证》和《往来台湾电子通行证》(本市非居民开办个人旅游城市的,须持居住证申请个人旅游签注),在省内(自治区、直辖市)任何自助设备上申请往来港澳台电子签注。
办法解释:目前大部分自助设备只能为本市户籍居民提供自助服务,不能完全满足本省流动人口自助申请的需求。
针对这种情况,公安机关加强了信息共享,加大了设备投入,扩大了受益人群,促进了本省居民申请往返港澳台的自助旅游签注,进一步方便了本省流动人口就近申请自助旅游许可。
此外,考虑到前往港澳台的个人旅游签注只在部分城市开放,特规定未在本市登记的居民在开放个人旅游城市的,可以在取得居住证的前提下自行申请个人旅游签注。
4.符合条件的外省居民可就近申请出入境证件
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本市户籍居民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已登记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除外),可以申请普通护照、港澳通行证和往来港澳签注,台湾通行证和往来台湾签注(申请个人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行、定居、经营活动的,按特别规定办理)。
上述申请人就近办理证明时,需提交本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及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即提交配偶关系结婚证、子女关系出生证、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无需提供居住证明材料。
鉴于个人在港、澳、台地区旅游、定居、经商等活动的申请必须按特殊规定办理,详见第一项便利措施。
办法解释:自2013年7月1日起,公安部在部分城市实施了一项便利措施,该市居民的外省配偶和不满16周岁的子女可就近因私申请部分出入境证件。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交通住宿条件的大幅改善,本市户籍居民的直系亲属,尤其是父母和成年子女,在本市生活或经常往来,跨省就近办理通行证的需求越来越突出。
为了进一步方便流动人口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公安部决定优化推广上述措施:一是取消外省籍子女在本市户籍的年龄限制;第二,将在本市登记的外省籍父母纳入受益范围;第三,将这项措施推广到全国。
5.自行检查港、澳、台之间的剩余签注数量
申请人可以凭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港澳电子护照和台湾电子护照,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任何自助设备查询剩余的港澳台签注数量。
办法解读:目前,我国有7867万张往来港澳的卡片式电子通行证和往来台湾的电子通行证。由于卡式证件不能直接显示背书的使用情况和剩余次数等信息,持有者需要在公安出入境受理窗口查看背书的有效剩余次数,有时会因为忘记背书的有效次数而导致出境受阻。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公安部部署升级了港澳台间签注自助设备系统,增加了查询签注功能。
六、提供免费出入境证件摄影服务
公安出入境受理窗口为申请人提供免费出入境证件摄影服务(不含打印纸照片)。对于暂时不合格的窗口,对未携带出入境证件照片或照片不符合《出入境证件拍照指南》标准的申请人,应提供免费的出入境证件拍照服务(不含打印纸照片)。
办法解释:为进一步提高公安出入境管理服务水平,节约申请人出入境证件成本,公安部要求国家公安出入境受理窗口为申请人提供免费出入境证件摄影服务(不含打印纸质照片)。
本办法实施后,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在公安出入境受理窗口选择免费摄影服务或社会化摄影服务。鉴于目前不具备条件的地方需要进一步加强警力装备配置和接待场所规划,在全面提供免费拍照服务之前,需要对不携带照片或照片不符合《出入境证件拍照指南》标准的申请人提供免费拍照服务(不含打印纸照片),让群众“少出行”。
七、大力推进自助通关服务
公安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将加强边防检查自助渠道建设。2010年,开放边检自助通道的口岸数量应达到全国旅行检验口岸总数的50%,边检自助通关数量应达到出入境人员总数的50%。
办法解释:近年来,公安部不断扩大边防检查自助通关人员范围,拓展和提升自助检查渠道。2001年,通过自助边检渠道的人数为2.58亿人,占出入境人员总数的42.8%。
为充分发挥自助通关通道作用,方便出入境人员通关,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大力推进空口岸自助通关,旅游口岸自助通关比例将从目前的35.8%提高到50%,自助通关人数将达到出入境人员总数的50%。
8.为自助通关旅客提供出入境记录凭证自助打印服务
通过边检自助查验通道出入境的中外旅客,可以在自助查验通道后方的自助打印机上免费打印最后一次出入境的记录证明。出入境备案证明与边防检查机关在出入境证明上加盖的中国边防检查印章具有同等效力。
办法解释:目前旅客使用自助查验通道出入境时,出入境证件不再加盖中国边检印章,出入境记录不做标记。
需要在使领馆办理退税、报销、签证注销等的自助通关旅客。,需向边防检查机关申请补验印章或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和边防检查机关检查打印其出入境记录作为证明。
可以说,这一次的八项便民措施,与前期相比,手续更简单,惠及更多人。仅仅是出入境证件免费拍照服务和独立通关服务就为大家省了不少事!
但最贴心的是延长华侨常住时间到5年。但是朋友们担心,如果延长时间,签证费也会增加吗?
目前签证中心的收费标准还没有更新,澳洲公民申请回国签证的费用还是一次109.5元。
2月1日后,五年内多次往返的签证费必然会增加,但是一旦签证下来,你就不用排队等签证了,错过家乡的雪,错过家乡的小吃,想回国参加朋友的婚礼...
可以说可以一走了之,但是还是很方便的。这次我要呼唤我的祖国~
标题:[游讯]中国突然宣布:外籍华人可无条件获5年“准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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