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提醒有效期至2008年12月1日)
2003年3月20日,中国外交部和驻阿富汗使领馆发布安全提醒,近期不要前往阿富汗部分省份,有效期至2003年9月15日。根据当前的安全形势,此安全提醒的有效期现延长至2006年12月1日,具体如下:
5月31日,阿富汗发生严重恐怖袭击,造成700多人伤亡。阿富汗一些省份的安全局势继续恶化,许多武装冲突、恐怖袭击和绑架事件接连发生,造成大量伤亡。一些中国个体商人和游客因进入上述省份而遭受抢劫或人身伤害。
有鉴于此,中国外交部和驻阿富汗大使馆提醒中国公民不要前往巴达赫尚、塔哈尔、昆都士、朱兹詹、法利亚布、巴德吉斯、萨尔普、法拉、赫尔曼德、坎大哈、乌鲁兹甘、扎布尔、加兹尼、帕克蒂卡、霍斯特、帕克蒂亚、卢格、楠格哈尔、库纳尔、努尔斯坦等地。在阿富汗的中国公民和机构应高度重视安全,加强防范和应急准备,外出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报警,并联系中国驻阿富汗大使馆。
鉴于上述省份的特殊情况,中国公民在本提醒发出后仍坚持前往,可能导致当事人面临极高的安全风险,影响获得救助的及时性。
阿富汗报警号码:119
中国驻阿富汗大使馆保险援助电话:+93-791513339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和服务紧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标题:[游讯]提醒中国公民近期暂勿前往阿富汗部分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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