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提醒有效期至2008年9月15日)

2006年10月21日,中国外交部和中国驻阿富汗使领馆根据阿富汗安全形势发布安全提醒,谨慎前往阿富汗,有效期至2006年4月30日。根据当前的安全形势,此安全提醒现调整为临时不要走级别提醒,有效期至2006年9月15日,具体如下:

最近,阿富汗一些省份的安全局势继续恶化,多起恐怖袭击和绑架事件接连发生,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一些中国个体商人和游客因进入上述省份而遭受抢劫或人身伤害。

鉴于此,外交部和中国驻阿富汗大使馆提醒中国公民不要前往巴达赫尚、塔哈尔、昆都士、朱兹詹、法利亚布、巴德吉斯、萨尔普、法拉、赫尔曼德、坎大哈、乌鲁兹甘、扎布尔、加兹尼、帕克蒂卡、霍斯特、帕克蒂亚、卢格、楠格哈尔、库纳尔、努尔斯坦等地。在阿富汗的中国公民和机构应高度重视安全,加强防范和应急准备,外出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报警,并联系中国驻阿富汗大使馆。

[游讯]吾爱提醒中国公民近期暂勿前往阿富汗部分省份

鉴于上述省份的特殊情况,中国公民在本提醒发出后仍坚持前往,可能导致当事人面临极高的安全风险,影响获得救助的及时性。

阿富汗报警号码:119

中国驻阿富汗大使馆保险援助电话:+93-791513339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和服务紧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标题:[游讯]吾爱提醒中国公民近期暂勿前往阿富汗部分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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