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泰国《世界日报》报道,泰国财政部发言人吉沙达近日指出,根据新发布的货币汇率规定,应加强货币进出口监管,防止洗钱。根据规定,携带现金出入境的乘客,如果现金超过45万泰铢或1.5万美元,必须向海关官员报告。

季沙达指出,政府立法加强现金出入境监管的主要原因是为了遵守反洗钱法的规定,按照国际组织fatf规定的资金管理标准,防止资金用于支持恐怖活动或其他犯罪行为。去年新的货币汇率条例生效后,财政部依法修订了三部规章,并于今年2月23日在官方公报上正式公布。其主要内容包括:当旅客持有超过45万泰铢的现金或1.5万美元的现金时,必须向海关工作人员报告。

[游讯]泰国财政部︰旅客携逾45万铢现款出入境须申报

此外,上述资金数额在出入境时必须申报的要求还包括等值的支票或债券(可易手)以及价值相当于45万泰铢以上的其他国家货币。无论是泰国国民还是外国人,如果他们在出入境时携带了这笔现金,都必须向海关申报。如果海关工作人员被发现,他们将被没收。

标题:[游讯]泰国财政部︰旅客携逾45万铢现款出入境须申报

地址:http://www.cfjyjj.net/lyxw/140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