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4日电据中国民航总局网站消息,为建立航班延误和取消原因确认机制,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民航总局在广泛协商的基础上制定了《航班延误取消确认工作程序》,明确了旅客申请航班延误和取消原因确认时需要满足的条件。
乘客可以通过民航总局消费者事务中心网站向民航总局申请确认航班延误或取消的原因。确认网址:www.caacca电话号码:010-64287798,早上8:00-12:00,1:30-16:30人工接听。
根据民航局的要求,民航局消费者事务中心应安排人员接受航班延误和取消原因的确认。
旅客申请确认航班延误和取消原因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由旅客本人或其授权人提出,授权人必须出具旅客本人授权证明;(二)提供旅客预订或航班证明(包括电子证明);(三)有准确的航班号、航班日期、始发地和目的地;(四)申请确认的航班为国内承运人的航班,以及港、澳、台承运人、外国承运人在中国(不含港、澳、台)机场始发地或经停地的航班;(5)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六)自机票载明航班日期之日起一年内。
根据中国民航总局的规定,乘客应在中国民航总局消费者事务中心的网站www.caacca上在线填写《航班延误和取消原因确认申请表》。
民航总局消费者事务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和处理。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的,移交民航总局运行监控中心处理,并告知乘客。申请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在《航班延误和取消确认申请表》上注明理由,并告知旅客拒绝的理由。
民航总局运行监控中心收到民航总局消费者事务中心《航班延误和取消原因确认申请表》后,应进行以下调查和确认:(1)通过查询民航航班正常统计系统的相关数据,确认航班是否延误或取消;(二)如果航班延误或取消,调查延误或取消的原因;(3)必要时,与地区民航局、监察局、航空公司/公司、机场、/航空公司等重新核对航班延误和取消情况。;(4)形成调查报告,明确航班延误和取消的原因。
民航总局运行监控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网上填写《航班延误和取消原因确认申请表》,对结果进行确认。民航总局消费者事务中心收到运营监控中心的确认结果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乘客登录网站查询结果。
民航总局表示,该程序将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标题:[游讯]民航局:旅客可向民航部门申请确认航班延误取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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