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克兰外交部宣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将对在首都玻尔机场和敖德萨机场入境的中国公民实行落地签证政策。在上述机场,乌兹别克斯坦可向符合以下五个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发放有效期为15天、最长停留期为15天的一次性入境签证,费用为2550格里夫纳(参考10月25日674元人民币左右的汇率)。
1.乌克兰移民局和当地分支机构确认的邀请函;
2.乌克兰政府、行政机构、国有企业和官方组织的邀请;
三、在乌兹别克斯坦正式注册投资不低于5万美元或银行出具的外汇投资证明。相关证明必须在2006年5月31日第1390-VIII号令《外商投资注销登记修正案》生效后出具;
4.外国政府机构或国际组织的说明;
5.签证有效期届满前可以确认离境的下列证件之一:酒店订单、旅行付款凭证、旅行合同。
此外,落地签证期间仍需提供医疗保险政策和全额资金保障。(来源:领事特快列车)
标题:[游讯]乌克兰对中国公民施行落地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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