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领事服务网报道,自2006年3月以来,突尼斯发生了多起严重的恐怖袭击事件,埃塞布西总统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并多次推迟。根据当地安保情况,外交部领事司和中国驻突尼斯大使馆已连续18次发出“注意安全”的安全提醒,最新提醒有效期至2006年6月5日。根据当前的安全形势,现发布新的安全提示,有效期至2006年7月4日,具体如下:
2000年6月3日,突尼斯发布公告,决定将国家紧急状态再延长一个月,至2000年7月4日。
外交部领事司和中国驻突尼斯大使馆建议并提醒在突尼斯的中国公民密切关注当地安全形势,提高警惕,加强防范,避免夜间前往人群聚集或单独外出的场所,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前往西部和南部边境及沙漠地区时要特别注意安全。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报警并联系突尼斯大使馆。
突尼斯紧急电话:
匪警,197;医疗急救,190;火警,198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和服务紧急呼叫中心电话号码(24小时):+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突尼斯大使馆的领事保护和协助:+216-98463848
标题:[游讯]突尼斯紧急状态再延长 外交部吁中国公民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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