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侨网1月19日电据中国领事服务网站报道,2006年6月9日,中国外交部和驻阿富汗大使馆根据阿富汗安全形势发布安全提示,近期不要前往阿富汗部分省份,有效期至2006年12月1日。根据当地安全情况,发出新的提醒,有效期至2006年6月30日,具体如下:
根据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联阿援助团)的统计,去年前三个季度,阿富汗有8019名阿富汗平民死于内部冲突和各种恐怖袭击。最近,阿富汗一些省份的安全风险继续积累,许多武装冲突、恐怖袭击和绑架事件接连发生,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外交部和中国驻阿富汗大使馆提醒中国公民不要前往巴达赫尚、塔哈尔、昆都士、朱兹詹、法利亚布、巴德吉斯、萨尔普勒、法拉、赫尔曼德、坎大哈、乌鲁兹甘、扎布尔、加兹尼、帕克蒂卡、霍斯特、帕克蒂亚、卢格、楠格哈尔、库纳尔、努尔斯坦、巴格兰等地。同时,它提醒中国公民谨慎前往阿富汗其他地区,包括喀布尔。在阿富汗的中国公民和机构应高度重视安全,加强防范和应急准备,外出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报警,并联系中国驻阿富汗大使馆。
鉴于上述地区的特殊情况,本提醒发出后,中国公民仍坚持前往,可能导致当事人面临极高的安全风险,严重影响获得援助的有效性,援助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阿富汗报警号码:119
中国驻阿富汗大使馆领事保护和协助:+93-791513339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和服务紧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标题:[游讯]中使馆:阿富汗部分省份安全风险极高 暂勿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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