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市民陈女士及其亲友和一行10人抵达成都双流机场。她应该开始为期12天的欧洲之旅。然而,由于她11岁的儿子乐乐(化名)签证时间错误,陈女士和她的丈夫不得不取消了旅行计划。
陈女士表示,北京途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简称途牛旅行社)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只能退一个人的团费或者支付一万多的费用来改变旅行时间”,她无法接受。
登机前,我发现签证时间“过了”
7月2日上午,陈女士一行抵达双流机场。根据与途牛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他们将于下午飞往西班牙。没想到,在办理登机手续时,值机人员发现陈女士儿子的签证于2008年7月2日生效,她无法登机。陈女士立即联系了途牛。在现场得到无法解决的回复后,陈女士和她的丈夫只能和她的儿子呆在一起。
陈女士回忆说,4月底,她和儿子一起预订了一个10人的旅行团,参加西班牙-葡萄牙Tuniu之旅,团费为每人14229元,包括签证费和途牛旅行社处理的其他事宜。5月5日签订合同,6月27日签证中心办公室电话通知陈女士领取已办理的签证。陈女士立即联系了旅行社,得到了准确的回复,“是旅行社收的,机场组长分发给大家的”。没想到,登机时发现儿子的签证本应在今年7月2日生效,却被“穿越”到2006年7月2日,被拒登机。
陈女士与途牛旅行社沟通,看能否安排8月份的旅游团重新出发,或者取消行程全额退款。但8日,途牛旅行社的回复让陈女士难以接受。“客服说,如果推迟旅行时间,需要补另一个人的团费。退的话只能退一个人。”
途牛。有人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
途牛的客服人员。com通过微信向陈女士确认,孩子签证时间的问题是领事馆的失误造成的,并承认工作人员在领取时没有进行二次审核。因此,孩子的费用可以全额退还,但父母双方自愿放弃行程,损失需要由陈女士承担。
记者致电途牛网总部投诉。对方登记订单号后,客服人员联系了陈女士,但仍坚持之前的赔偿方案。随后,记者和陈女士找到了途牛旅行社。负责人高女士电话告知记者,根据公司规定,所有投诉都需要由总行售后部门联系处理,提出的赔偿方案也必须由售后部门依据《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分行对处置没有决策权,但一定会及时将客户的要求反馈给总行。如果顾客对赔偿方案不满意,也可以向旅游局等相关部门投诉。
律师:旅行社要承担赔偿责任
太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秀认为,根据合同约定,途牛旅行社因自身工作过错导致处理结果有误,导致陈女士一家未能按计划出行,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川明巨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海明表示,从合同权利义务来说,费用由客户支付,途牛作为客户的委托方申请签证,应当按照合同履行申请文件的义务。对于没有明确约定违约后责任承担方式的合同,应由双方协商同意。
标题:[游讯]途牛网预定欧洲游 登机前游客发现签证时间“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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