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下午5时,网上出现一段视频,画面中两男一女用木棍刻在靖边县龙洲镇丹霞地貌景区的红砂岩上,对景区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随后,视频被大量转发。靖边公安丹霞地貌派出所和龙州派出所迅速展开调查。下午6时许,犯罪嫌疑人张、刘、季在靖边县南街市场附近被抓获。
经调查,7月8日,张一行七人驱车前往靖边龙州镇丹霞地貌风景区。下午5点,参观完长嘴景区后,张、刘、季用木棒在红砂岩上刻字,同事郝将视频录制下来,上传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网友们纷纷跟进,转发量很大。张、刘、季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对破坏景区感到非常内疚,并对此次事件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深表歉意。
张、刘、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故意损坏名胜古迹的。靖边县公安局对三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张、刘分别处以200元罚款。纪没有受到惩罚,因为他还不到14岁。
保护景点是每个人的责任,每个人都应该监督它们。对不文明旅游零容忍,必须严肃处理。
【/s2/】游客在丹霞地貌景区刻字后4天内被逮捕处罚【/s2/】
标题:[游讯]游客在丹霞地貌景区刻字,4天之内被抓获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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