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国务院和中国政府网站的客户提醒,海关总署已对进出境物品实施限制。海关总署网站2006年发布的14号公告明确表示,海关暂不放行旅客行李。公告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公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不予放行旅客进出境行李:
1.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口货物税款;
2.进出境物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
3.进出境物品超过自用合理数量,需要按规定办理报关或者其他海关手续,尚未办理的;
4.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和内容有疑问,需要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识别、鉴定和核实的;
5.其他按规定暂不放行的行李物品。
海关总署公告截图
标题:[游讯]6月1日起 5种进出境行李暂不予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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