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0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哈尔滨、黑河和绥芬河市已被确定为黑龙江省首批境外旅客退税试点城市,预计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目前,退税商店的征收、退税网点的建设、人员培训等相关工作正在按计划进行。
所谓离境退税政策,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出境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只要当日同一境外旅客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即可申请退税;退税项目尚未激活或消费;离店日期不超过退税物品购买日期90天;购买的退税物品应由境外旅客携带或携带出境。据了解,退税项目的退税率为11%,退税币种为人民币,退税方式包括现金退税和银行转账退税。如果退税金额不超过1万元,可以自行选择退税方式。退税金额超过一万元的,以银行转账方式退税。
据报道,哈尔滨机场已向莫斯科、圣彼得堡、叶卡捷琳堡、新西伯利亚、克拉斯诺亚尔斯克、伊尔库茨克、雅库茨克、南库页岛、哈巴罗夫斯克、符拉迪沃斯托克、赤塔、东京、新泻、大阪、名古屋、首尔、济州、清州、富阳、泰国、香港、台北等地开放。据统计,今年1-4月,哈尔滨机场国际和区域航线实现航班2580架次,旅客28.2万人次,分别增长29.1%和14.0%。
据黑龙江机场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哈尔滨机场口岸已对51个国家的公民实施72小时内过境免签政策。如果加上对境外游客的退税政策,会吸引更多的外国游客来哈尔滨旅游,外国游客在哈尔滨的停留时间也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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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6年7月1日起,北京、上海作为全国首批城市,率先实施境外游客退税政策,可由北京首都机场、上海虹桥机场办理。目前,该政策已在北京、上海、天津、厦门、辽宁、安徽、福建、四川、海南等省实施。其中,2006年4月,沈阳成为东北第一个对境外游客实行退税政策的城市。
标题:[游讯]7月1日起 哈尔滨成境外旅客离境退税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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